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以及相关管理条例,结合学校具体实际,特制定本职责:
1、宣传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,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。
2、通过党政联席会议,讨论和决定本系重要事项。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3、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。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。
4、组织建立党总支统一领导的党、政、工、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,负责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5、负责本系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。
6、领导本系的工会、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。协调他们与行政组织之间的关系,支持他们按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