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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信息
    安全工程学院教学行政人员工作条例细则
    2013-11-18 14:27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一、学院院长岗位职责

        1、贯彻落实学校教学工作计划,制订本院教学工作计划,深化教学改革,严格教学管理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

        2、全面负责本院教学改革和教学日常管理工作。

        3、负责制订本院各专业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,对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。

        4、负责本院的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。

        5、抓好本院的教研、教改及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。

        6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负责制定和落实师资队伍建设规划。

        7、做好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工作,培养学生实践、动手、创新能力。

        8、负责本院的教风、学风建设。

        9、根据人才培养的要求,做好产学研工作和实训基地建设工作。

        10、负责本院教职工的聘任、考核工作。

        11、负责综合治理工作。

        12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    二、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

        1、协助院长工作,分管日常教学及学科建设工作。

        2、协助院长制订本院发展规划,专业建设规划、学期工作规划、师资建设规划、教学计划,并督促以上规划、计划的实施完成。

        3、协助院长制订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规划,组织申报重点学科、重点课程、重点实验室及质量工程项目等。

        4、协助院长制订科研、开发工作规划,积极联院和组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和课题,组织申报各类科研奖励。定期组织学术交流,邀请外单位及本校专家来院讲学,并组织开展其它学术活动。

        5、组织教学检查、教学改革与研究、教学评估和对青年教师的培训,负责对全院教师的教学考核。

        6、协助院长做好教研室的各项管理及教学监控工作。

        7、制订实验室建设规划,组织对新建实验室项目的论证、实施,审核实验室教学计划,检查实验课教学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。

        8、具体负责组织安排校外实习及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。

    9、完成校领导及院长交给的其它任务,接受院行政规定的考核。

    三、教科办主任岗位职责

         1、在教学单位行政的直接领导下,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办公室工作;

         2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课程和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,落实授课计划,处理日常有关调停课及教学计划的调整事宜;

         3、协助做好教学质量管理,及时沟通教学管理信息,提出意见和建议,认真组织好教学检查、教学评价和教学秩序监控等方面的具体工作;

         4、起草有关教学方面的计划、总结、规定、报告、办法等管理文稿,做好各种教学资料、文件、报告的归档工作;

         5、负责日常教学事务工作,认真做好考务、成绩及试卷管理、学籍管理、教师教学及科研工作量核算上报等方面的工作;

         6、协助院分管领导做好科研、教研管理和服务工作;

         7、协调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、各院院的教学工作关院,协助解决本单位教研室、实验室和教师在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困难;

    8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  四、党政办主任岗位职责

    1、在本单位党总支、行政的领导下,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全面工作;

    2、负责起草本单位工作计划、总结和其他综合性文稿;

    3、负责本单位党政会议的安排,做好会议记录及议决事项的督办工作;

    4、妥善掌管并正确使用党总支及行政公章和单位领导个人印章;

    5、协调处理各种日常工作,负责各类文件、函件的收发、传递、保存和归档工作,负责对内考勤、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;

    6、负责本单位资产的登记、保管;

    7、承办本单位报账和相关财务方面的工作;

    8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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